近日,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的若干意见》。《意见》从7个方面制定了18条措施,以加强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建设,并由省财政三年内统筹安排66亿元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投融资。
据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介绍,《意见》覆盖了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平台建设、政府基金支持、增信支撑、间接融资、直接融资、创新融资工具、政府服务等领域。内容除提出建立省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设立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大力发展创投风投等基金外,还将重点放在了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的风险保障机制上,提出要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等。
同时,《意见》还表示,广东将大力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强化银行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开展中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试点、积极稳妥发展小额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中小微企业发债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