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品牌[2015] 3号
各名牌企业、各行业协会:
近日,有名牌企业和行业协会向本院反映广东省某某促进会打着“广东卓越质量品牌联盟”的名义开展商业活动并借机收取“会员费”和“评审费”。鉴于该行为明显有着冒充我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的意图,通过误导广大企业和行业协会牟取暴利,我院现发表郑重声明如下:
1、“广东卓越质量品牌联盟”与我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不存在任何联系,该联盟的主办方及其举办的任何活动与我院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我院保留追究对方侵犯我院名誉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2、该促进会所谓的“广东卓越质量品牌联盟”与广东省名牌产品不存在任何联系。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是根据省政府名牌带动战略设立的荣誉,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可在产品和包装上加贴名牌产品标志并在广告上加以宣传,而企业通过社会上其它机构获得的品牌称号是不能进行宣传的,一旦宣传将会受到相关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请广大企业注意。
3、为了保证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参与“广东卓越质量品牌联盟”评审的行业协会专家原则上不能再参与广东省名牌产品评审工作。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