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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评价

关于请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9/16 17:17:05

 

关于请提供用户满意度调查资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9-16 17:17:05

 

粤名牌评价〔2011〕24号

 

 

各申报企业:

根据《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类)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中心现组织对申报2011年广东省名牌的所有产品开展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各申报企业在9月23日前在广东省名牌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产品用户名单、企业简介和产品简介,以供用户满意度电话调查和网络调查使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请按如下步骤在广东省名牌申报系统提交申报产品用户名单、企业简介和产品简介。

(一)登录广东省名牌申报系统,在“满意度调查-资料管理”栏目中下载“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A(模板).xls”和“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B(模板).xls”。

(二)将申报企业名称、商标名称和申报产品名称填写到上述两个表格中,并将其分别保存为两个独立的EXCEL(2003版)电子文档。

(三)在申报系统“满意度调查-资料管理”栏目中将上述两个EXCEL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四)在申报系统“满意度调查-资料管理”栏目中填写企业简介和所申报产品的简介(两者都在500字以内),然后点击提交。

二、申报企业在上述填报过程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A和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B中所填的申报企业名称、商标名称、申报产品名称均应与之前企业在广东省名牌申报系统中所提交的名称一致。

(二)上述两表的用户名单总数原则上不少于200个(两表各100个),且均为国内用户名单,两表中所填的用户名单不能重复,两表中的用户名单数量应大致相同(用户名单无论数量多少,都要平均分配到两表中)。

(三)请务必在上述两表中正确填写用户姓名、电话区号、电话号码(有用户手机号码的请尽量提供手机号码)和所在单位名称,以确保用户满意度电话调查顺利进行,如用户是个人消费者,则无需填写所在单位名称。

(四)表中的用户资料将予以严格保密,只供用户满意度电话调查使用,满意度电话调查分数将以电话调查对象对产品的满意程度为依据,并与用户名单的数量和有效性挂钩。

(五)对于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品的企业,应针对每个申报产品提交一份独立的用户名单、企业简介和产品简介,其中产品简介只须针对企业所申报的产品进行介绍,无须包含企业所生产其它产品。

三、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必须高度重视用户满意度调查工作,提供的用户名单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并于在9月23日前完成上报。不按照要求提供或逾期提供用户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广东省名牌产品的申报资格。如在网上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我中心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崔晓东  020-84409671  13246808086

 

附件: 1、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A(模板)

       2、申报产品用户名单表B(模板)

 

 

广东省名牌产品评价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不能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