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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三批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 10:33:39

各相关单位:

     受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我院承担2019年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工作,包括认定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审查、材料初审、组织专家评审、集中答辩、现场考评、提出认定意见等工作。

  根据《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湛工信技改〔2019〕638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湛江市境内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按行业系数折算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八)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不得再重复申请认定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申报材料

  (一)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2);

  (二)企业承诺书(见附件3);

  (三)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请按附件1编写);

  (四)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2)。

  以上资料按顺序排列并一律用A4纸规格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报送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标签注明XXX企业申报市第二批企业技术中心资料)。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湛江市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推荐意见上报文送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创新投资科),同时汇总推荐企业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2020年2月14日前送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附件:1.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湛江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年度评价材料

     3.承诺书(格式)

       

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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