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和广东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广东优质”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广东省质监局已正式启动“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工作,并成立了广东优质认证联盟具体负责认证规则制定和认证实施,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设在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
根据“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工作的相关安排,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自即日起开始受理陶瓷砖的“广东优质”品牌认证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一)在国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列入国家强制监督管理范围的应取得有关证照;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质量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有效运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声誉良好,用户满意程度较高,产业带动力较大,经营效益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前列;
(四)近三年内,没有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没有发生消费者重大投诉,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卫生等事故,没有因违反生产经营、知识产权、劳动保障、环保、安全生产、税收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二、认证依据
(一)《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陶瓷砖》(见附件1)
(二)广东优质团体标准《陶瓷砖》(见附件2)
(三)广东优质团体标准《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见附件3)
(四)广东优质团体标准《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第2部分:管理要求》(见附件4)
三、申请方式
申请企业向认证联盟秘书处提交一式两份《“广东优质”品牌认证申请书(陶瓷砖)》(模板见附件5),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将受理认证申请并按照《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陶瓷砖》开展认证。
联 系 人:谢少玲 020-38835501 13925069006
电子邮箱:gdeqb_zyzh@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363 号省质监局 803
附件:1.广东优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陶瓷砖
2.广东优质团体标准《陶瓷砖》
3.广东优质团体标准《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1部分:基本要求》
4.广东优质团体标准《广东优质产品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理要求》
5.“广东优质”品牌认证申请书(陶瓷砖)
关于开展陶瓷砖“广东优质”品牌认证工作的通知(红头文件)
广东优质认证联盟秘书处
2017年11月2日